利用“景德鎮”招牌設套圈錢要挾政府詐取高額賠償
非法陶瓷展“淘金夢”破碎
藝豐廣場突然冒出兩卡車瓷器
“怎么一夜之間就擺了這么多東西?”7月21日上午9時30分,當羅湖區桂園街道人民橋社區工作站站長荊杏梅來到和平路與深南路相交處的藝豐廣場巡查時,發現地上有許多用草繩包裝的東西,透過草繩包裝的縫隙,她隱約看到里面裝的都是瓷器!足足有兩卡車。
荊杏梅連忙問廣場的人員,得到的回答是,這些都是連夜從景德鎮運來搞瓷器展銷的!
荊杏梅沒想到會是這樣子,前一天晚上,她接到藝豐廣場管理處負責人胡某某的電話,詢問辦陶瓷展需要辦什么手續,她回答說要向街道城管科報告。沒想到,審批手續還沒辦,貨已經拉來了。
想起今年以來發生在深圳的幾起給城市管理造成極大影響的景德鎮瓷器展銷事件,荊杏梅立即將情況報告給桂園街道城管科,并按街道城管科的意見責令物業管理處不得擺放、展銷瓷器。
然而,這才是這次陶瓷展事件的序幕。
“不賠136萬,就要上訪!”
7月21日下午,一個自稱羅太軍的人,帶著一幫人和4輛掛著江西牌照用帆布蓬蓋著滿載瓷器的大卡車,再次到藝豐廣場準備卸貨。桂園街道城管執法隊根據展銷用地未辦理城管、工商手續等禁止展銷,阻止商家卸貨。誰知,羅太軍等人即召集50戶參展商近130多人在藝豐廣場聚集,要求按簽訂的臨時合同舉行瓷器展銷,否則賠償運輸費、卸貨費、包裝費、住宿費、伙食費等費用合計136萬元的巨額賠款。如果不答應他們的要求,就要到市政府上訪。
面對事態的發展,桂園街道將情況報告了羅湖區應急指揮中心和區政府。
7月22日是星期六,羅湖區安監局局長黃紀石早早起床,去登梧桐山。當他爬到山頂時,突然接到區政府領導的電話,要求其馬上趕到桂園街道處理一起展銷糾紛。黃紀石急忙下山,趕往現場。
現場依舊僵持著。幾十個參展商說他們已經向羅太軍交納了參展費,羅太軍也和藝豐廣場簽了場地租賃合同,他們要按合同進行瓷器擺賣展銷。
黃紀石立即叫管理處拿來合同,上面簽合同的是甲方藝豐物業公司,乙方景德鎮美奐工藝瓷廠。乙方的簽名是羅太軍,但沒有蓋公章。黃紀石就問羅太軍是不是景德鎮美奐工藝瓷廠的法人代表?回答說不是。問羅是不是得到法人授權了,羅的回答也非常含糊。問羅是否有城管、消防、工商的批文,羅也拿不出。黃紀石告訴羅太軍,按照深圳市的規定,從今年4月起,深圳市已經不允許進行戶外陶瓷展,你的手續也不全,已經違反了合同中的合約,合同是無效的。羅湖城管、消防、交警、工商部門向參展商發函,要求他們立即撤離。江西省駐深辦的也趕來協助處理。
羅太軍等提出,他們共有參展商56戶,已經收了展銷費13.44萬元,從江西共拉了10車貨,并當場開出了一份清單,上面有“包裝2800~5000元,破損5%……總數130多萬元”的天價單,要求賠償,還提出若不賠,就要讓擺15天,不賣完不撤展,并揚言不答應要求就要上訪、堵路。
恐嚇電話“砍掉你的頭”
當晚7時,當一身疲憊的黃紀石回到家中,便連續三次接到羅太軍打來的恐嚇電話,揚言“找到你的家,砍掉你的頭”。晚上20時,羅太軍再次電話恐嚇黃紀石。23日上午,與羅一起籌展的劉順保也電話恐嚇黃紀石“要找你算賬”。
在劉順保被派出所叫去詢問時,他稱自己是高血壓,并且不吃、不喝,以絕食的方式來推托對其進行調查,派出所立即叫來了救護車,將其送往醫院。而在醫院期間,劉順保趁人不注意時,逃回江西老家。在城管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執法時,羅湖城管行政執法局副局長楊水生認出了今年3月曾經參與泰寧百貨廣場瓷器展銷事件的廖德來,廖德來便立即招呼幾十個人圍住楊水生。
7月24日下午,一個自稱吳和鋅的人帶著30多位景德鎮陶瓷參展商又集體到區信訪局上訪,要求政府協調賠償136萬元損失。
緊急飛往江西調查
7月22日下午,羅湖區委常委王同信、倪澤望先后趕到現場。而城管在執法過程中,也認出了其中的劉正進、廖德來等人,也是參加過泰寧百貨廣場“景德鎮陶瓷展銷”事件的主要人員。
聯想到自2005年以來,在我市中信廣場、鴻昌廣場、泰寧百貨廣場等地先后發生多起“景德鎮陶瓷展銷”事件,而每次事件中均不同程度地了出現違法占用公共場所舉辦大型陶瓷展銷、組織者攜款私逃、展銷商群體性上訪鬧事等情況,這次事件從其操作手段來看,又非常相似,他們立即向羅湖區委書記劉學強、區長魯毅進行匯報。
為防止以往類似事件中組織者攜款私逃情況再次發生,也為了盡快查清情況,區里決定由區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長王智敏牽頭成立專門小組,立即派人赴江西景德鎮調查情況。當晚20時,6名公安、工商人員緊急飛往江西。桂園派出所依法開始對羅太軍、劉順保、劉正進、劉正旭等人進行詢問。而廖德來等人又鼓動、教唆不明真相的參展商,對派出所進行圍攻。
7月23日是星期日。上午,羅湖區委書記劉學強、區長魯毅都趕到現場,大家分析認為,鑒于我市曾經出現了類似事件,而這些人用這種方法屢次“騷擾”深圳、影響社會,面對這個城市管理出現的新問題,難道就找不出“治療”的辦法?從其操作手段來看,這不像一起尋常的生意糾紛,而是一起典型的利用陶瓷展銷非法設套圈錢,然后要挾政府,把問題轉嫁給社會,詐取高額賠償的事件。他們指示有關職能部門要把這一事件當作我市城市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來對待,務必引起高度重視,要把它作為典型案例,來個“解剖麻雀”。對為首人員依法進行傳喚,藝豐物業管理公司墊付參展商的進場費用,讓小商戶先行撤離。此舉一行,立即扭轉了政府被動應付的局面,也為圓滿解決事件掃清了障礙。
23日和24日,廖德來等人鼓動40多人,連續兩次到市政府上訪,想以此給羅湖區政府施壓。羅湖區信訪局負責同志告訴他們,按照信訪條例,上訪最多只能派5名代表,你們的行為已經違法了。廖說,我們要藝豐廣場賠償損失。信訪局請的律師告訴廖,你們是向羅太軍交納的參展費,按法律關系,也應向羅索賠。政府也可以幫助你們向羅追討。但廖德來等人氣焰囂張,堅決要藝豐公司或政府支付巨額賠款。
父親不承認有這個兒子
這時,派往江西的外調人員傳來令人振奮的消息,所簽約的景德鎮美奐工藝瓷廠在當地2004、2005年未年審,已被工商部門注銷,同時該廠注冊資金為2000元,也不具備100萬注冊資金的展銷資格。參展商所持有的56張金額共103800元的收據系由江亞華在深圳旅館另行開出的虛假收據。按照景德鎮市的規定,以景德鎮名義舉辦瓷器展銷,都應當在景德鎮陶瓷局報批、備案,在藝豐的陶瓷展沒有履行任何手續。在當地未辦理任何工商、城管等手續。
而當調查人員找到羅太軍的父親了解情況時,羅父一把辛酸一把淚地說,我沒這個兒子,他簡直就是十惡不赦。調查人員了解到,羅太軍還曾因犯故意傷害、搶劫等罪,在1980年至1989年期間被兩次判刑。
為盡快查明情況,羅湖方面又連續派了三批人員赴江西,進行調查取證。商戶們也反映,羅太軍曾在其他地方組織過類似的瓷器展銷活動。
多人曾參與中信陶瓷展事件
而在深圳方面,調查也取得了進展,在聚集上訪鬧事人員中,其中的廖德來、段建輝、黃明華、朱景萌、劉正旭、劉正進等人曾于2005年10月在福田中信廣場參加過“陶瓷展銷”鬧事,而當時有關方面從穩定大局出發,并為了照顧部分商戶利益,賠付了參展商110多萬,這些人員從中嘗到了“甜頭”。
據查,今年6月,羅太軍、江亞華、劉順寶等商量在深圳舉辦瓷器展銷。7月初,羅太軍、江亞華來到藝豐廣場,并和管理處主任胡宏亮初步達成租賃意向。其后在景德鎮華陽古玩城進行招商,收取參展商戶金額不等的展銷費,共計64200元,收據落款都是“江”。7月10日,羅太軍等帶著參展商代表來深考察,為了讓參展商信服,參加過中信廣場“陶瓷展銷”事件的劉正進還向參展商現身說法,稱可以如何如何賺錢。
行賄謀得合同
羅太軍還向藝豐廣場管理處主任胡某某承諾,答應給胡2萬元的好處費,并先付給了胡2000元。來參展的商戶共49戶,而不是羅太軍稱的56戶,商戶們在深圳拿出的收費單據落款都是羅太軍,與在江西收款單據落款完全不符,查明是羅、江在深圳偽造的。經過比對,收費單據上簽的羅太軍和其本人的筆跡也不一致。經過深挖細查,多方信息顯示,這可能是一件涉嫌商業賄賂、商業詐騙及敲詐勒索,有組織、有預謀的違法犯罪活動。
7月23日,羅湖公安分局以涉嫌詐騙對非法展銷組織者羅太軍實行了刑事拘留。經過進一步調查后,7月24日,羅湖公安分局又以涉嫌商業賄賂對場地提供方藝豐物業管理處主任胡某某實行了刑事拘留。
8月2日,羅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準對犯罪嫌疑人羅太軍等6人逮捕。
成功化解群體性事件
25日上午,羅湖區信訪局召集江西省駐深辦事處、桂園街道辦事處、城管、工商、公安、藝豐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部門,主動約訪景德鎮陶瓷參展商,對商戶代表進行法律法規宣傳,指出事件的違法性,化解了一起集體性上訪的群體性事件,粉碎了個別人靠聚眾鬧事給政府施壓、索取巨額賠償的企圖。上訪商戶表示愿意配合政府協調解決問題,起訴非法展銷組織者羅太軍追討損失賠償,不采取過激行為。
7月26日,共有42戶參展商分別起訴羅太軍欺騙他們前來展銷導致的損失,經協調由藝豐物業管理公司暫時墊付16.7萬元。42戶參展商得到墊付款后,已自行搬遷貨物撤展,已卸車的瓷器也已搬空運走。至此,經過羅湖各方面的努力,藝豐廣場陶瓷展覽事件成功化解。
新聞鏈接
近期發生的陶瓷展事件
鴻昌廣場陶瓷展事件
2005年12月7日,鴻昌物業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鴻昌廣場管理處在未核實曹長久身份的情況下,與曹長久簽訂《協議書》一份,約定鴻昌廣場管理處出租鴻昌廣場首層北面大廳予曹長久開展景德鎮陶瓷展覽活動,租期為2005年12月10日至2006年1月9日。
2005年12月14日,約34家展銷商進入鴻昌廣場擺賣陶瓷,但部分展銷商除在大廳擺賣外,還占用鴻昌廣場東門外側和北門外側的公共場所擺賣陶瓷器物,占地面積共405平方米。羅湖城管局即對展銷商違法占用公共場所的行為展開調查。在調查中,所有的展銷商都不愿表明真實、具體的身份,只表示他們是在向曹長久支付參展費用后進場的;若要其退場,必須賠償其巨額經濟損失,否則將進行集體上訪等。曹長久在簽訂《協議書》后即杳無蹤影。
由于展銷商人數多達上百人,又不愿意配合調查,相關行政處罰程序無法啟動。隨后,展銷商以市場冷淡、無力支付運輸費用等種種不合理的理由要求延長展期。羅湖區城管局和南湖街道辦、南湖派出所等即要求場地出租人鴻昌廣場管理處全面協助處理,并反復做展銷商的工作等,通過多方努力,展銷商于2006年1月18日全部撤出鴻昌廣場。
泰寧百貨廣場陶瓷展事件
2006年3月1日,深圳市文華房地產有限公司泰寧百貨商場在未核實景德鎮市昌江區華云瓷廠和徐文高(自稱華云瓷廠負責人)身份的情況下,與該瓷廠簽訂《協議》,約定泰寧百貨商場出租廣場350平方米予該瓷廠開展景德鎮陶瓷藝術展覽活動,租期為2006年3月6日至4月5日。
2006年3月9日,34家陶瓷展銷商進入泰寧百貨商場廣場擺賣陶瓷,占地面積達1000平方米。羅湖城管局在調查中,所有的展銷商同樣不愿表明具體身份,只表示他們是在向徐文高支付參展費用后進場的;若要其退場,必須賠償其經濟損失,否則將進行集體上訪等。徐文高在簽訂《協議書》后只交了部分租金,即杳無蹤影。隨后,展銷商以種種不合理的理由要求延長展期。該案出現了與前述案件同樣的情況,直至4月18日,該34家展銷商才全部撤出泰寧百貨商場廣場。
廣州海珠區陶瓷展事件
2005年12月28日晚,在最后“通牒”無效的情況下,廣州市海珠區公安、城管、工商會同各職能部門700多人,對滯留在新港東路佳信商業廣場上的約70戶“景德鎮陶瓷商”進行強制撤離。
去年12月9日晚,由周某在江西組織的約70戶陶瓷經銷戶帶著貨物抵達佳信商業廣場,城管部門發現后,要求他們立即停止陶瓷展銷活動。周某在收取每戶支付1800元“保證金”后與合伙人消失了。
陶瓷經銷戶這時將矛頭對準了金銘公司。在政府的斡旋和樓盤開發商的協調下,金銘公司愿意退賠周某所收取經銷戶全部保證金及各種費用總計13萬多元,經銷戶還是不答應,提出了總計160多萬元的賠償要求。(深圳商報記者王斗天賈少強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