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涉及廣東東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東鵬潔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東鵬控股”)的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侵權行為成立,遂判決被告賠償東鵬控股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共500萬元。
此案中,東鵬控股作為原告,指控蘇州好太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廣東國鵬科技有限公司、中山京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市玉山鎮國鵬五金經營部、南京科萊尼科技有限公司、昆山米家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被告公司侵犯其商標權,并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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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法院審理認定,被告公司大量生產、銷售與東鵬控股商標近似的智能門鎖產品,構成共同侵權。法院最終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判決被告賠償東鵬控股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500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被告之一“蘇州好太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發、銷售、技術服務以及供應鏈管理為一體的系統家居建材類綜合型企業集團。該公司大股東為丁萍萍,有2條限制高消費記錄,涉案總金額242.26萬元。
未來,東鵬將繼續為營造和諧有序的競爭環境努力,共同為中國建陶行業的高質量發展筑起一道堅實的知識產權防火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