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某陶瓷產區一家“租賃”企業老板,因連續拖欠工人工資等被公安警方拘留。
據悉,這家“租賃”企業W老板是從2018年5月開始,承包“被租賃”企業L老板的兩條生產線,租期為10年。第一年還是賺到一點錢了。從2020年年初,也就武漢疫情“爆發”那個時候開始,虧,虧,嚴重的虧損。直到現在工人的工資,電費、供應商的材料款、私人方面借的款、租賃費等,壓得“租賃”企業W老板步履維艱,不得不引來“兩撥投資人”。從一個“租賃”身份演變成了“被租賃”身份,結果呢,W老板不僅欠了L老板的兩條生產線租金,又欠了后來的“兩撥投資人”的錢……,不得不被迫全面停產。
政府領導說,我們已經給W老板,及其家人做了大量工作,首當其沖的是要解決工人的工資和政府擔保的電費。認為最好的辦法是讓真正的“被租賃”企業L老板回來接管,W老板退出。眼前的工人工資和電費,以及其它方面的事情好說好商量,防止繼續虧損。
L老板說,我是“被租賃”房方,我們在開始就有明確約定,是嚴禁“轉租”。我來繼續接回工廠沒意見,不過……
有關企業老板和行業專家認為,從以上事件看來,都是“故意”或“非故意”產生的后果,我們一定注意,尤其是“租賃”和“被租賃”企業,一定要認真制定“協議”,嚴格執行“協議”。
事情還沒完,待后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