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各報檢企業、報關員:
根據檢驗監管司12月2日的緊急通知, 2015年1月1日起埃及將要求進口商品必須符合埃及標準。埃及進口商要將標準提供中國出口商,中國出口商將標準提交當地。不符合埃及標準的商品、沒有埃及標準號的檢驗證書不能通關,甚至被退運。
現對埃及裝運前檢驗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埃及提出進口商品必須符合該國標準,該國進口商有義務提供標準給我國出口商,因此需要企業向外商索取埃及標準及相對應的英文文本。質監局將與埃及官方交涉,以維護我國貿易利益。
二、依據標準檢驗。出口企業申報檢驗要提供相對應的埃及標準,檢驗部門根據標準實施檢驗并做原始記錄,已有標準的不需要企業再提供。質檢總局曾下發“埃及國家標準目錄”及“國家標準”“一”“二”。對于確認沒有埃及標準的產品,埃及承認以下6種標準為可采用的國際標準:ISO/IEC/EN/ANSI/ASTM/JIS。
三、出證有關要求。出口埃及裝運前檢驗證書上必須注明完整的埃及標準號,視情況可以加注合同號、信用證號。
以上工作要求即日實行,請各企業相互轉告。
(國家質檢總局)
(責任編輯/唐永誼)